【犯我波子,雖遠必誅】
一間藥房日日人來人往,顧客與貓,相安無事,「波子」個個都唔 Wea,淨係 Wea 你個仔,愛動物的人都知道,一隻小貓不是獅子,唔係個逆子出手攻擊、滋擾、挑釁在先,波子會出手?
一件屁事,竟然浪費到:1,警方重案組、2,醫務處白車及救護人員、3,漁護處人員,特區政府三大部門,同你個衰仔出頭?
簡直笑話。
我也是納稅人,我對那個小孩會否染上瘋狗症毫無興趣,我只想問一下即將發表簡短版派錢「施政報告」的林鄭,你都知道王大媽的纏腳布,又長又煩,王大媽式小事化大的胡鬧喧嘩「投訴」,全世界更神憎鬼厭……
請問林鄭:香港納稅人的公帑,是否無休無止可以為這種無聊笑話長開水喉、資源浪費?
美國文豪馬克吐溫說:「我見識的人越多,我越喜歡我的狗。」(The more I know of Man, the more I like my dog.) 這個世界,貓狗的品格、尊嚴、生命價值,比一些人更高級。
保護波子,即是捍衛常理(Common Sense),如果香港還是一個文明社會。